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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展“地毯费”今日生效 惹急了展览“上游”主办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2-02 09:51:51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日讯 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则于今天生效的《关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老馆公共区域地毯业务统一提供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北京会展业界引起了较大反响。

 

《通知》称,为规范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老馆展会公共区域地毯铺设的管理工作,经中展集团研究决定,自2016年2月1日起由北京中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商务公司)负责新老馆公共区域地毯铺设业务,请主承办单位及时与商务公司取得联系。

 

同时规定,主承办单位如不委托商务公司铺设地毯,可自行选择合作单位,但须接受商务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交纳5元/平方米管理费用。这项费用的收取会给主办机构无形增加几万至十几万的办展成本。

 

一石激起千层浪,《通知》发出后,诸多主办单位纷纷表示反对。

 

中国铸造协会、中国锻压协会、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北京天施华工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北京国机展览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等12家办展机构于1月28日联名盖章向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的主管部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出反映“老国展”无端收取地毯管理费的函。截至笔者发稿时,上述机构尚未得到贸促会的回复。

 

函中指出,展览主办方和场馆本应是共同面对展商提供服务的利益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但在目前这种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新老国展的馆租还在持续上涨,不断挤压主办方的利润空间。现在又要无端收取地毯管理费。北京本来的展览软环境就很差,各种不合理的收费越来越多,使得办展成本越来越高,迫使很多展会不得不转移到其他办展环境更好的城市举办。中展的做法将进一步恶化北京的办展环境。

 

函中表示,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作为北京***的大型展馆,在北京会展场地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在出租展览场地的同时,又指定一家公司提供地毯铺设,如不使用该公司的服务,便须缴纳每平方米5 元人民币管理费的做法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相关规定,属其中第五款所述行为:“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

 

众办展机构期望中国贸促总会,作为中展集团的上级领导机关,能从北京和全国会展业健康发展和维护贸促会、中展集团与各行业办展机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的大局出发,责令中展集团撤销新老国展指定一家地毯提供方,不用则收取地毯管理费的错误做法。

 

另有业内人士透露,对这项规定提出反对意见的不止这12家联名盖章的办展机构,另外汽车贸促会、机床工具协会、印刷技术及设备器材协会、振威展览公司和雅森国际展览公司等大展主办也表达了反对的意见。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中展集团)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直属企业,成立于1985年,现已发展成为集展馆经营、国内组展、境外出展、展览工程、展览运输、展览广告等业务于一身的集团企业。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是中展集团公司旗下专业展馆,老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1985年10月建成,该建筑室内展览面积约6万平米。2008年,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一期展馆在北京顺义区落成并投入使用。新馆共分三期建设,总规划用地265公顷,建设规模225万平方米。新馆一期室内展览面积106800平方米,室外约5万平方米。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老馆公共区域地毯业务统一提供和管理的通知

 

尊敬的主承办单位:

 

为规范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老馆展会公共区域地毯铺设的管理工作,经中展集团研究决定,自2016年2月1日起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一、由北京中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商务公司)负责新老馆公共区域地毯铺设业务,请主承办单位及时与商务公司取得联系。

 

二、主承办单位如不委托商务公司铺设地毯,可自行选择合作单位,但须接受商务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交纳5元/平方米管理费用。

 

三、地毯铺设押金包括在场馆押金和主场施工押金内,暂不单独收取。

 

如因业务调整给贵司工作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请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由衷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贵我双方诚挚互信,合作共赢,携手推进展览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顺致新年快乐!

 

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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