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会展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15号文件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5]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有关“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强化品牌引领带动,加快推动会展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发展”要求,摸清展览业发展情况,为打造梯次发展品牌体系奠定基础,在全省开展展览业发展情况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请各市认真总结省政府30号文贯彻落实情况,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就展览业发展基本情况、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打算和政策建议形成展览业发展情况汇报书面材料,同时填写《展览业发展基本情况表》(附表1)。汇报材料需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二)请各市在对展出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境内自主举办重点展览会项目以及展馆、展览服务企业、展览业活动单位(企业)进行典型调查基础上,以市为单位汇总《2万平米以上境内自主举办重点展览会项目情况调查表》(附表2)、《展馆使用情况调查表》(附表3)、《展览服务企业情况调查表》(附表4)、《展览业活动单位(企业)调查表》(附表5),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三)请各市推荐1-2个在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国际化等某一或某几方面比较突出的
展会项目,总结形成典型案例,与展览业发展情况汇报材料一并上报。
二、调查方式
本次摸底调查采取书面调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方式,实地核查有关工作另行组织。
三、有关要求
本次摸底调查将作为品牌展会培育的重要依据。请各市安排专人认真组织开展相关调查活动,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并按时、保质上报调查材料。
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市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请于6月10日前报至省商务厅(商贸发展处)。
纸质汇报材料、典型案例和相关表格(含电子版)请于6月30日前报至省商务厅(商贸发展处)。
联 系 人:李守国 周颖
联系电话:89013591 89013810
邮 箱:swsm8901@126.com
责任编辑: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