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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开始申报

来源:宝安日报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7-26 09:06:57

从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获悉,为培育品牌展会,引导深圳会展业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市经贸信息委近期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申报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9日。

 

所谓展会,是指定期在固定场所以及一定期限内,通过产品、技术或服务的展示,实现产品、服务贸易和信息、技术交流的展览会,包括综合展览会、经济贸易展览会、专业性展览会、博览会(不包括展销会)。根据《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深经贸信息秘书字〔2012〕661号)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品牌展会的认定工作由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在深圳举办的展览会可申请认定为深圳市品牌展会。申报深圳市品牌展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展期不超过两周,定期举 办过两届以上(不含两届);

 

(二)展览会在展馆举办;

 

(三)申报单位为展览会主办单位(政府主办展会可由承办单位代为申报);

 

(四)参展商和观众数量符合 《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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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品牌展会的认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愿申请、第三方审计、社会公示、政府认定的方式进行。对经认定为深圳市品牌展会的展会项目,将在深圳市会展业各有关宣传推介中予以重点宣传,并按照《深圳市会展业财政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办[2010]52号)的规定给予资助;同时,企业在对外宣传时可冠名使用深圳市品牌展会称号,并享受国家、省、市其他有关扶持和优惠政策。

 

有意参加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申报的各有关展会主(承)办单位必须在7月22日起至7月29日下午18点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市经贸信息委服务贸易业处。申报材料包括品牌展会申请表、经市经贸信息委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上年度展会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上年度展会的总结报告、深圳会展中心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相关媒体报道、配套专业会议及活动资料(复印件)等。市经贸信息委将按照品牌展会认定办法对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品牌展会名单。

责任编辑: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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