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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凡 | 政府展改革的主菜 为啥难做又难吃

来源:张凡的会展洞察 作者:张凡 时间:2016-08-03 09:20:50

虽然国务院2015年颁发的15号文件要求政府展改革,但据本人观察,多数政府展没有选择退出路径,而是外包经营权,以政府主办、市场运作的方法,继续作为市场主体(主办数以千计的展会)活跃在展览业之中。因此,本人将外包经营权比作政府展改革的“主菜”。

 

实际情况是,这道“主菜”,既不好做,也不好吃。

 

先来说“不好做”。

 

政府展外包经营权的这道菜,之所以不好做,一方面是“食材”不太好,一方面是“主厨”烹饪技术不对路。

 

所谓“食材”,指的是政府展的主题。政府展无论是什么主题,创意的出发点主要是服务行政的需要。(可能有人不同意这个观点,认为政府展可以完全服务于市场,或在服务行政的同时服务于市场。但我认为,政府展如完全以市场导向,那就是本末倒置,背离了政府职能,就会在展览市场上与企业争利。这不但不符合国务院15号文件的要求,也违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精神。而政府展在服务行政的同时服务于市场,这种想法虽好,但因政府展主要满足行政需要,兼顾政府和市场的双重需求矛盾明显,协调颇不容易!)

 

为什么说政府展主题创意的出发点主要是服务行政需要呢?这与政府展主题创意的来源密切相关。我认为,政府展主题创意的来源主要有二:

 

一是源于政府政策,尤其是政府推行的产业政策。如政府规划发展文化产业、“互联网+”、“一带一路”,就催生了这三个主题的政府展会

 

一是源于政府职能。***明显的是商务部,将其分管的货物、技术、投资、服务乃至加工贸易等职能与分管展览业职能相结合,创意为不同主题的经贸展会,分布于广州、上海、厦门、北京和东莞等地;又按区域创意为东盟、南亚、亚欧、东北亚、海峡(对台贸易)和中部的经贸投资展会。其他政府部门,如农业、工信、建设、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等,都擅长依托行政职能办展。国内的旅游展会,几乎全是政府旅游主管部门主办。

 

以这样两种“食材”做出来的政府展,绝大多数只能是综合展(参展商来自各行各业,展品各式各样),观众难以按专业细分。主办方青睐的观众往往是官员(包括国外官员)和投资商以及贸易商(许多政府邀请赴会的贸易商与大多数参展商少有关联)。如以国际展览业通行标准衡量,这些政府展并不具有市场价值。

 

政府展的“主厨”自然是政府。由于政府展旨在服务行政,以政绩导向的指导思想驱使办展目标追求“大”、“高”、“名”、“多”:

在办展规模上强调“大”,常以5万、10万平方米甚至满馆作为展览面积目标。

在办展档次上强调“高”, 常要求特装展位达到40%甚至更高的比例。

在招商对象上强调“名”, 常以“世界五百强”或国内、行业知名企业到会作为招徕重点。

在展会效果上强调“多”, 常以现场成交或签约金额、配套活动和参观人数“三多”为“亮点”。

 

政府展在操作方法上,基本采用行政方法配置社会资源或商业资源,包括成立高层领导牵头的组委会、提供财政资金作为经费、制发红头文件部署组织工作、召开相关部门或单位的会议协调重大事项、邀约重点客商或重量级来宾、组织配套活动、安排官方媒体宣传,甚至包括整治城市环境等诸多措施,以求实现“大”、“高”、“名”、“多”的目标而彰显政绩。

 

然而,“主厨”的意愿和努力未见得能够达成预期。一方面是因为“食材”不太好,先天不足。另一方面是因为“主厨”招数有限,长久难继。制约两方面的关键因素是参展商。“主厨”所希望的参展商,尤其是知名企业,不可能长期参与这种专业化水平不高、商业效果不佳的展会。即便是免费参展,因企业需要付出展位搭建、展品运输、资料印刷、人员差旅等方面的成本,而这些开支大大高于展位费,所以不愿捧场。正因如此,综合性的政府展常常是头三年风光热闹,之后便进入招商困难期。

 

再来说“不好吃”

 

政府展外包经营权,十几年前就有了,并非新鲜事。而且分为四种途径,即由博览局、贸促会或国有公司、专设合资公司和通过招标实施外包。前三种,基本是在体制内安排,第四种属于市场化安排。

 

由于政府展服务于行政,加之“食材”和“主厨”的特殊性,将经营权外包的这道菜,无论是体制内机构还是体制外机构来吃,都难以爽口。

一方面是,企业参展意愿并不因为商业化承办就可以提升或改变;

而另一方面是,政府外包经营权并没有放弃“大”、“高”、“名”、“多”的目标(明确写在外包协议上,要求承包方履行或实现)。

 

在承包机构无法另选“食材”和违背“主厨”意志的情况下,只能勉为其难地吃这道菜。个中味道如何,亲历者自知。

责任编辑: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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