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吉林省已经形成了会展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各项支持政策措施陆续出台,配套服务日益完善,会展业将成为服务业增长新的突破点。2015年吉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吉林省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吉林省会展业的整体提升发展指明了方向,吉林省会展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新的快速增长期。“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将重点发展汽车、石化、食品、医药、新材料等传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服务业,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和创意文化产业,这些重大举措将为这些领域的专业品牌会展的培育和进一步提升提供了极为重要的产业支撑和经济基础。
挑战与机遇并存
国内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会展业的发展,纷纷出台扶持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一批新兴会展城市和会展项目不断涌现,区域和城市之间的竞争格局日益激烈,对吉林省会展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吉林省会展业的发展还存在明显的制约因素,一是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相对滞后,在鼓励会展业发展方面仍缺乏有相应的扶持政策。二是会展行业组织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但会展业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的问题仍较突出。三是会展业市场秩序缺乏法制保障,存在
展会雷同、重复办展、规模偏小、经济效益较低等问题。四是吉林省会展资源分布不平衡,吉林省会展活动90%集中在长春、吉林、延边三地,而且主要展会办展时间集中在5月~9月。
吉林省会展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充分发挥吉林省的产业、资源和区位优势,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优化发展布局,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实现吉林省展览业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进程,努力推动吉林省展览业在中西部地区的领先地位,更好地服务吉林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吉林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建立公开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鼓励和支持展览业市场化发展。坚持机制体制创新。理顺展览业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展览企业市场主体作用,逐步形成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展览业市场体系。坚持开发开放。提升展览业的国际化水准,加强与国内外相关产业、行业组织、展览机构的交流合作,提高展会的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承办和引进国际性、***大型、高端展览活动。坚持品牌化战略。继续整合会展资源,大力培育专业性品牌展会,提升品牌展会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准,努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展会。坚持信息化办展。提升展会在宣传推介、招商招展、现场管理等环节中的信息化水平,提升展会的管理和服务水准,逐步实现办展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坚持多元化发展。延长会展经济产业链,增强展览业带动能力,提高展览业综合效率和经济效益,推动吉林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开发新资源打造新优势
吉林会展业围绕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以及装备制造、建材、医药、生化、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传统提升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基础雄厚的行业,突出经营运作好10大系列的会展项目,在巩固和提高现有展会质量的同时,大力开发新的会展资源,打造展览业新优势。
适应吉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需要,努力构建“一核、一轴、多点”展览业发展新格局。“一核”:即以长春市为核心,打造吉林省展览业的集中展示区,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和辐射作用;“一轴”:即以长吉图区域为依托,围绕汽车、农产品、石化、冶金建材、生物技术等优势产业,打造系列专业性展会;“多点”:即以省内其它地级城市和经济重镇为结点,举办医药、食品、特产、建材、能源、旅游、消费品等系列展会,力争每个市州都能围绕本地优势打造1~2个品牌展会。
到“十三五”末期,吉林省展览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全面理顺,逐步形成平等参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展览业市场化水平显著提高,会展设施进一步完善。力争展会总量达到150项以上,其中国际性品牌展会达到15个以上。培育10个以上集项目组织与各项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展览龙头企业。展览业发展布局趋于合理,省会长春市跨入全国重点展览名城行列,吉林省展览业总体发展水平位居中西部省区前列。
描绘会展业新蓝图
吉林省将理顺展览业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吉林省政府部署,吉林省商务厅为吉林省展览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吉林省展览业的指导管理工作。各市州要从实际出发,尽快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发挥好政府部门的监督、规范、服务职能。建立由吉林省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财政、税务、金融办、工商、海关、商检、质检、统计、知识产权、贸促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分工协作,统筹协调展览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吉林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各项部署,改革对展览业行政审批管理模式,除政府部门主办和需国家部委批准的展会外,其他展会原则上取消审批。对需要备案登记的展会,逐步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网上备案核准,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推进展览业市场化进程。规范各级政府的办展行为,减少财政对具体项目的出资和行政参与,切实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谋划发展、提供服务、政策引导、打造环境、规范市场行为上来。对党政机关主办的展会,逐步通过招标形式,把工程项目、广告宣传、接待服务等纳入商业化、市场化范围。
加快展览业主体建设。坚持走依托载体办实体的路子,通过合资、合作和改革、改制、改组等多种形式,加快市场主体建设进程。重点打造一批骨干展览企业,提高策划、组展和经营管理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逐步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型企业为辅助,其他服务企业相配套的展览市场主体体系。
完善展览场馆运营管理。兼顾公益性和市场化原则,推进展览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鼓励有实力的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参与省内展览场馆的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益。加强信息管理,推动场馆互动、信息互通,提高场馆设施的使用率。
扩大对外开放水平。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及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积极引入外资、管理、技术和人才。积极争取境内外知名展览公司在吉林省设立分支机构、代理机构和合作机构,参与展会展览的策划组织、场馆建设及行业经营管理,鼓励吉林省企业积极参与并承担有影响的全国性、国际性展览活动。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在境外特别是周边国家的办展能力,带动吉林省对外经贸合作。
发挥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积极发展运作规范、独立公正的各类中介机构和协会、学会等专业化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制定规范、行业自律、展会评估、提供信息、行业统计、市场预测、政策研究、法律咨询、人员培训和公信证明等方面的作用,使之成为企业与政府、社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责任编辑: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