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
近日,石家庄市印发《石家庄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重点对本地品牌展会、引进知名展会、知名会展机构落户及网络展会等方面进行培育和扶持。
石家庄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补贴大型展会和招商经贸洽谈会、奖励会展场馆、奖励大型展会举办单位和企业等。
能够获得奖励的展会举办单位为在石家庄市举办3天(含)以上展会项目的主(承)办单位,根据展览面积大小,给予该单位5万至20万不等的奖励。展览场馆单位的奖励,根据展览运营场次的数量,从3万到10万元不等。
管理办法鼓励办展机构创办与实体展览会相结合的网络虚拟展览会。对依托自办实体展会创办网络虚拟展览会,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成功举办并列入石家庄市年度重点品牌展会计划的网络虚拟展会,给予10万元奖励。
此外,为支持引进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办法规定,由国际性、***知名机构和企业在石家庄市举办的各类品牌展会项目,展览面积10000平方米(含)以上(标准展位500个)的,一次性给予举办方30万元奖励。对超大规模、有突出影响的会展活动一事一议。
2018年12月1日-3日
济南国际会展中心
2018年12月10日-12日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2018年11月1日-3日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2018年12月14日-16日
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2018年12月15日-17日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2018年12月20日-22日
深圳会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