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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文化产业博览会(重庆文博会)

2016重庆文化产业博览会(重庆文博会)

已结束
  • 举办日期:2016年9月8日-11日
  • 展出面积:待核实
  • 举办场馆: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 举办周期:1年
  • 举办城市:重庆
  • 举办次数:第5届
  • 所在行业:文化教育
  • 上届展商数:待核实
  • 执行承办:重庆国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上届观众数:待核实
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重庆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单位:重庆国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执行承办:重庆国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展会详情

为深入***中央关于加快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造重庆文化产业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新平台,加快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我市的支柱性产业,加快建设西部文化产业高地和全国***的文化强市,促进全市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定于2016年9月8日~11日举办2016重庆文化产业博览会(简称“文博会”)。

主 题

交流·交易·交融

定 位

立足长江区域、辐射西部、面向全国

宗 旨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尊重文化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文化的传承、交流和交融,着力改造和提升传统文化产业,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打造一批核心***的骨干文化企业,培育一批富有活力和生命力的文化小微企业,积极推时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把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较强竞争力的支柱产业。

展品范围
重庆文博会 文化产业及非遗文化展 互联网与新媒体展 提供如下展品

1、文化产业及非遗文化展示区

长江经济带及西部地区大型文化产业发展成果及市文化产业发展成果;市级部门及重庆大型国有文化企业、金融企业、文化产业项目、各区县重点特色文化及非遗文化成果展示成果展示。

参展对象: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委、重庆市旅游局、重庆市交通旅游投资集团、重庆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重庆出版集团、重庆新华书店集团、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重庆两江影视城、各区县文广新局等。

2、互联网与新媒体展示区

集中展示互联网与新媒体的融合和发展,***成果演示等。

参展对象:国内门户网站、科技公司等。

3、中外文化及云贵川藏等少数民族文化展示区

展示欧洲、东南亚、港澳台及云贵川少数民族文化,加强与重庆本土文化的融合和交流。

参展对象:各国领事馆、重庆市演艺集团、重庆市川剧院、重庆市旅游局。

4、图书印刷及校园文化展示区

集中展示重庆及全国近年来的精品图书、漫画、电子数字影像产品、3D印刷、校园学生作品等。

参展对象:重庆市新闻出版局、重庆市印刷协会、民营书店、图书藏家、市内各中学及高校。

5、精品旅游景点及旅游地产文化展示区

集合重庆及西部省市各知名抗战文化遗址、古镇文化、乡村文化、文化产业园、休闲旅游地产、旅游景区、影视拍摄基地、主题公园、民族村、古镇古街、主题商业街。

参展对象:本市及重庆周边区县文广新局、旅游局、景区景点管委会。

6、博物馆及艺术品收藏展示区

邀请重庆市大型博物馆、私人博物馆馆藏文物展示。

参展对象:重庆市文化委、重庆市自然博物馆。

7、珠宝及家居文化展示区

集中展示玉器文化、工艺品文化、奇石古玩、红木家具、根雕、茶艺、陶瓷文化等。

参展对象:重庆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重庆市美术家协会、重庆市书法协会、重庆市拍卖行业协会、重庆市收藏协会、重庆市集邮协会、市外珠宝协会、陶瓷协会、紫砂协会等。

8、台湾美食及伴手礼展示区

集中展示台湾名小吃及重庆名特优小吃、火锅文化等。

参展对象:重庆市台商协会、重庆市饮食行业协会等。

9、微型企业文化展示区

集中展示重庆微型企业的企业文化和发展成果。

参展对象:重庆市微型企业协会、重庆各类微型企业。

10、健康养生文化展示区

重庆传统中医药炮制、保健按摩、针灸推拿等。

参展对象:重庆市中医养生馆、市养生协会。

11、书画及创意文化展示区

展示重庆及***书画院、书法协会的***书画作品和文创类创品作品,引进朝鲜民艺创作。

参展对象: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市书法协会、重庆市创意设计协会、朝鲜民艺创作美术馆等。

12、汽车消费和后备箱文化展示区

集中展示品牌汽车及汽车文化、自驾车文化、后备箱文化等。

参展对象:国内各***汽车商。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6000元/个,场地大小为3*3米(N1馆无标准展位)。

展位配置:三面围板、中文楣板、两盏射灯、一个220V/***电源插座(限500W以内用电)、地毯、一张咨询桌、一个纸篓、两把椅子(空地和特装展位不含以上配置)、会场保安及清洁。

注:参展商可在此标准配置的基础上,向展会***总搭建商申请更高标准的展台升级配置,所增加的费用由展商自行向总搭建商支付。

◇ 特展位:800元/平方米,在场馆内提供空地(N1馆为81平米起租,其余场馆为36平方米起租)。

展位配置:由参展商自行搭建展台,但展台搭建方案包括搭建材料等资料,需要在规定日期递交至组委会***机构以便获得消防和组委会批准。

注:有关费用如电源费、场地管理费等由展商另行向场馆方缴纳,特装展位的价格不含此类费用。

联系方式

招商热线:023-63907070;023-63907069;023-60358399

传      真:023-6390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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